光速、記憶與相對論

2015 年 09 月 23 日 § 發表留言

早上八點,

K下班,車子裡放著陳奕迅的歌曲,從〈月黑風高〉裡的計程車司機努力工作盼望兒子做醫生開始,到〈愛情轉移〉、〈1874〉…,到這一秒是〈你給我聽好〉。
一定要從陳奕迅的歌開始。

下班前帶著病患兒子的一句辛苦了使他感到好滿足,當前方車輛閃著耀眼的朝日光芒時,移動的空間裡他感覺開心與安穩,美好的一日,美好的車子。移動、光與音樂使他想起愛因斯坦的相對論。

這跳tone嗎?不,對於從國中就不斷看著牛頓精美圖解的他來說,這自然也不過。

陳奕迅的音準並沒有向遠離的救護車一樣變低,是因為音源與他之間並沒有相對運動。他,與他的整台車、音響、空氣,一起在移動著,隨他的心意加速變換。

愛因斯坦說只有光是唯一的:光速是最快的,沒有什麼更快了。

那我一邊跑一邊打開手電筒,我的光不就比光速更快?

不,愛因斯坦說光是不可疊加的,光速無關光源的速度,它絕對自由,它不受製造它的光源所影響!

由於K的智慧有限,二十年來,他從沒搞懂過相對論,也因為從對街的落地窗看見自己的汽車,更因為陳奕迅的歌與詞,他想起的是自己。

那台車裡坐著的是哪個大人呢?那不就是自己的車嗎?

這樣一閃而過的念頭便在紅燈倒數的幾秒內,K又走了一遍自己的青春,那貧困與努力讀書的年月。

他突然問自己:
「那麼,記憶是可疊加的嗎?」
「我不斷回憶著自己的年少,它的濃度卻還是越來越稀薄。」
「難道,記憶與光一樣是不可疊加的,也不從屬於產生記憶的個體嗎?」

個體往往藉由回憶誤以為他擁有過去的自己。

然而事實是,記憶也是自由且獨立的,只有一再搜尋著記憶的個體被時間推著前進,絕對的被動,能擁有的只有此時此刻。

K仍盯著499秒前從太陽出發的耀眼陽光,直到後方的喇叭聲提醒他紅燈結束,他踩了油門前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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